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改造现状厂房为华楼临时客服中心,包括室内空间布局改造、室内外装修、完善水电设施、室外铺装、建设大巴停车场、现状架空线缆迁改等。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和招标人要求)。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不分标段 |
1 |
华楼临时客服中心及配套服务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6323200 |
112803.05 |
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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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给水、道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1.2取得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和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6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配备1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副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除外)。
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1名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副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和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除外)。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4 条、第 5 条、第 2.1 款要求”及“三、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 3 条、第 4 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第 2.2 款的要求及“三、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 2 条、第 4 条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1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投标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 11 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3.2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6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3.3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6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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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06-20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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