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斗门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30

投资项目名称

斗门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配套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斗门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配套工程(一期)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5553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斗门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配套工程(一期)施工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

9477826.1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2.具有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内地投标人适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或未写日期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内二级建造师时,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或未写日期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小托村,包含1条进厂道路及约58400平方米场地平整。进厂道路按临时路标准建设,线位与规划一致,道路长631.137米,道路宽7.5米,双向2车道布置;接省道272及跨现状排洪渠段施工便道长88.644米,道路宽4.5米,按单车道布置,跨排洪渠采用钢便桥,桥宽4.5米,桥长48米。道路总长719.781米。场地平整填方约182224立方米。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小托村,包含1条进厂道路及约58400平方米场地平整。进厂道路按临时路标准建设,线位与规划一致,道路长631.137米,道路宽7.5米,双向2车道布置;接省道272及跨现状排洪渠段施工便道长88.644米,道路宽4.5米,按单车道布置,跨排洪渠采用钢便桥,桥宽4.5米,桥长48米。道路总长719.781米。场地平整填方约182224立方米。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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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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