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五局花滩子水库挖掘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5-05-30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铜仁市花滩子水库工程项目地点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和印江县境内,工程总造价约13亿元,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设备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项目所有施工道路维护所需挖掘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设备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挖掘机租赁。本次招标为花滩子水库项目各工点施工道路维护所需挖掘机租赁招标。包件号及具体租赁内容详见《公开招标设备租赁清单》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设备租赁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开具经营租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WJJ-01包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含)2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要有较强垫资能力,需有半年以上未支付租赁费的承受能力。

3.3设备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年限5年以内,机况良好,具有履行租赁设备合同的能力。

3.4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保养、安全施工能力,操作司机具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证及设备合格证。

3.5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5年内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项目的机械租赁、土石方作业、道路施工或维护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绩不少于1个。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
(1)给予招标人每个包件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信用额度,分期使用率为100%。

(2)数量以项目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无论数量有何变化,中标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并以实际数量结算。从设备进场到项目施工结束,不会发生中途退场、阻工、停摆等事情,若有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金,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施工停工损失,且损失可直接从投标人租赁费中扣除。

(3)因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所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授权一名现场管理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安排现场具体事务,其办理的一切事务,招标人均予以承认。

(5)接受招标人合同完工且签订封账协议之前租赁费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70%的规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5日9:00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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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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