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项目名称:三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71324.03元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三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改造项目 |
¥871324.03 |
¥871324.03 |
采购需求:改造工程,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专业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3、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9 1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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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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