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连分公司正面吊租赁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30受 内蒙古呼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连分公司 委托, 现就 内蒙古呼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连分公司正面吊租赁项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一 |
1 |
租赁集装箱45T正面吊 |
台 |
1 |
13% |
2 |
租赁集装箱45T正面吊 |
台 |
1 |
1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设备为自有设备,设备手续齐全,证照齐全。
3、所投设备必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设备,以出厂合格证为准。
4、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5、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有符合规定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
7、经营范围: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提供的2台正面吊必须是同品牌同型号,且设备厂家在二连地区派驻专业维修人员。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0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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