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牙湖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31
一、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牙湖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25〕6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牙湖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2、项目规模: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牙湖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建设地点:玛纳斯县

4、工程投资额:30853637.95元(本标段投资额:550000.00元)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2025年06月30日开工,2025年11月20日竣工,总工期144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企业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新注册1年以内的单位可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至少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其他说明:投标申请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不允许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1日10时30分—2025年6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网上缴纳,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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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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