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录播设备、远程培训设备合作商选择信息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需录播设备、远程培训设备等设备一批,合作供应商应按要求交付设备并在设备保修期内提供保修等服务。

二、需求内容:

录播相关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智慧黑板 详见需求文件 6
2 智慧教室终端 6
3 3D传感器 18
4 高清云台摄像机 24
5 拾音吊麦 24
6 交换机 6
7 互动屏 6
8 扩声设备 6
远程培训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MCU 详见需求文件 6
2 全互动终端 46
3 高清云镜摄像机 92
4 拾音吊麦 92
5 多功能无线麦 46
6 有源音箱 92

三、基本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1、总价必须包含以下费用:

(1)设备、软件的供应、运输、保管、现场调研、现场安装调试、接入既有各系统、调试试验和开通、保修、验收、技术人员培训等;

(2)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设计、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3)信息化建设施工计划、方案编制和实施等。

2、合作商应提供确保“信息化建设”实施完成后正常投入使用必须的或附加的物资设备、软件、施工安装工作等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即使这些内容在本需求文件中未列出。

3、需求文件未明确说明由需求单位负责的供货、服务等内容,均视为由合作商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需求文件中的列明的每项设备(软件),在报价文件中应列明品牌、型号、版本、详细技术规格及配置、功能和接口标准等。

5、需求文件中对本项目的描述仅作为报价参考,本项目可提供现场勘察,合作商需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安全。

6、★合作商报价产品品牌、型号、配置,必须与站段既有录播教室设备及职工信息化综合平台配套兼容,满足直播、点播、互动、精品课件录制上传发布、存储、回放、网络巡课等功能,设备通讯占用网络带宽可控,保证不影响其他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不能配套兼容或影响其他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则取消合作资格。

7、★产品须符合信创标准。

8、★设备安装调试须符合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信息技术设备运维管理的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布线、设备软硬件安装、联调联试及安装调试运行所需的所有辅材。

四、服务保修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1.★所有软硬件设备必须是原厂商正规渠道、原包装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硬件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一年,软件使用许可(授权)终身有效。

2.★合作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以下方案:

(1)技术方案:本方案为信息化建设,满足音、视频录制,形成精品课件自动上传至资源库,具备在线点播、直播、网络巡课、导播管理、设备管控,以及图像识别主动跟踪定位,全景展示等功能。技术方案中包含以上所有功能的完整实现,切实可行,并满足全局职教系统远程互动培训教学,所需设备的安装、综合布线、联调联试。方案内容需描述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2)系统实施方案:包括施工人员安排、实施计划、完成期限、实施内容和步骤、系统联调联试方案等。方案描述须详细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3)应急保障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时发生系统不兼容情况时的应急回退方案;2)保修期内,系统故障及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方案;3)日常运维中,设备故障时的紧急备件服务方案;4)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排及响应和应急恢复措施。

3.★合作商根据上述方案完成所有报价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用户使用良好。

4.★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合作商必须立即电话响应,且48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12小时内给出对于发生故障的解决方案,24小时内维护人员(携带备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备件更换,48小时内完全恢复用户系统正常。保修期内合作商应提供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服务。保修期内若因维护维修不当、故障响应不及时、维修备件供应不及时等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由报价单位按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5.合作商须提供本项目保修联系方式。本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提供3年免费维护服务。免费维护服务期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及7×24小时的原厂商电话支持及免费升级服务。

五、其他事项

交货安装地点: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详见需求文件)

竣工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每延迟1天,扣减报价金额1%,扣完为止。需求人保留追诉的权利。

★合作商无条件承诺按用户要求的日期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税率13%)。开票抬头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打★号者为关键条款,若不满足将导致报价被否决。

六、报名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合作商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质量保证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录播设备(智慧教室终端)及远程培训设备(MCU、全互动终端)需提供代理证明或原厂项目授权。

3、履约信用:合作商近3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期内合作商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合作商(2022年至今)。

4、供货业绩:合作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至少1份近3年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同类物资的有效供货合同复印件(2022年至今)。

七、本次物资采购信息公告至2025年6月6日16: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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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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