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陵日化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高端日化品项目(江北一期)反应器\Φ2600×11000~12000×3614Cr1MoR(H)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端日化品项目(江北一期)反应器Φ2600×11000~12000×36 14Cr1MoR(H)(招标编号:NWZ250617-2105-081740) , 招标人为 金陵日化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反应器Φ2600×11000~12000×36 14Cr1MoR(H)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高端日化品项目(江北一期)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反应器Φ2600×11000~12000×36 14Cr1MoR(H) 2.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截止开标之日(标书递交截止时),投标商在中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中不应处于停用状态(无论什么原因)。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因质量问题被金陵分公司正式取消交易资格的。(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如果2024年年报未出,可向前顺延)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4)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买受人提供的《Y619S12-210-SM03 脱氢反应器(R-21301AB)技术规定-签章稿(含内件) 20250523》的技术要求。所有偏离必须在开标前发澄清由业主确认,开标后不接受任何偏离。(5)商务条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或合同价款5%的银行保函),质保期(到货18个月或正常使用12月,以先到为准)满后按规定处理、支付。对合同条款任何一条提出偏离者,否决其投标。(6)本技术请购文件中加注星号“☆”的条款(包括该条款下的子条款)为及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都将被否决投标。(7)投标人应具至少2台国内项目,内径≥3米、壁厚≥40mm、材质为14Cr1MoR或12Cr2Mo1R且正常运行至少10年加氢或脱氢反应器的制造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9)本次标的物图纸设计由买受人委托的设计院负责,投标人须承诺自己的交货周期(以收到制造蓝图时间节点为准,最长不得超过5个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30日17时0分 至 2025年6月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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