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工程总承包(PC)招标公告

2025-05-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工程总承包(PC)公开招标,已由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工程总承包(PC)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XJNH-D2025060110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生活服务设施项目位于准东“双城”之一的五彩湾综合生活服务基地内。该基地承担准东西部的生产与生活、服务、管理、协调、集散、创新等功能,特别是西部产业区、矿区的生活服务功能,包括提供居住以及公共管理、医疗、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拟选址于该城区的二类居住用地范围内。五彩湾新城交通条件优良,已实现水、电、暖、通讯、煤气的接入接通,项目建设条件良好。
项目采用PC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最终审核签发的施工图纸与招标方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符合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乙供)及材料采购(含非标件加工)及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本次招标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三通一平:水、电、路及场地平整工作,原则上主供水、主供电按照图纸设计应先行施工。
餐厅/培训中心:主体为3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9725.15m2。主要招标内容为设计图纸内关于餐厅/培训中心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调试等全部工作。
单身公寓:五栋主体为6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采用内廊式布局,其中1#、2#、4#公寓面积约为6833.29m2,3#、5#公寓面积约为5896.47m2,其中:5#公寓楼5-6层为招待所,面积约为1906.98m2。。主要招标内容为设计图纸内关于单身公寓及招待所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调试等全部工作。
双职工公寓:一栋主体为6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204.78m2。主要招标内容为设计图纸内关于双职工公寓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调试等全部工作。
设备用房:主体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519.26m2。主要招标内容为设计图纸内关于设备用房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调试等全部工作。
其他建筑:道路、围墙、室外景观等其他辅助工程,设计图纸内关于的建设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具体工程量参考设计图纸、设备招标技术规格书、总图、工程量清单、装饰装修材料短名单,其他未给定招标技术规格书的设备及材料按照设计优选国内一流品牌进行采购。
本技术规格书提供的图纸、设备技术规格书等所有附件,文字概述均为基本工作,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计图纸工作内容,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漏项、错项部分补全相关工作内容,确保投标报价包含全部费用,且满足设计图中的使用功能。
2.4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
2.5计划工期:合同工期为15个月(含冬季施工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中标人收到施工图纸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中标人确定设备厂家后7天内完成设备资料返资工作,中标人自收到开工令7天内开始组织施工。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冬季施工、天气、防疫、信访稳定、安全检查、施工图审查及设备采购返资等各种因素,如未按期完成,每滞后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1%进行考核扣款。
2.6质量标准:
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其它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和标准,均要求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建筑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首先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由招标方确认。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交装置设计、制造、供货中采用的所有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在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招标方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职称;
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专业),且具有高级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诉讼案件。未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报价禁止期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
3.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提供网站截图);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方为同一方的两个(及以上)投标方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8不允许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后)有同类工程建造业绩不少于1项(单个标段建设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等资料供验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1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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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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