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市水雨情测站监测预警设施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市水雨情测站监测预警设施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水雨情测站监测预警设施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1800-水文仪器设备 水文仪器设备 1(批) 详见附件说明 2,6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或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满足相应要求)未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函的,按无效报价处理。;(3)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遥测终端、雷达式水位计、立杆及配套设施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标的名称应根据第五章设备名称逐条列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5-30至 2025-06-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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