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4年排水管道建设项目EPC项目)——混砂运输服务二次招采公告

2025-06-01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4年排水管道建设项目EPC项目)——混砂运输服务二次招标

1.2招标项目编号:202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招标内容:   

序号

分包名称

计价单位

工程量

控制

单价含税(元)

预算总价

含税(元)

备注(具体施工内容)

1

运输服务

(混砂)

243000

87.00

21141000.00

起运地:五大连池市。

卸货地:黑河市北安市铁西区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合计

     

21141000.00

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1.4.1施工内容:混砂材料运输

   1.4.2承包模式:工费单价承包

1.5工期要求: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以招标方提前通知为准。

1.6项目施工地点:起运地:五大连池团结乡永生村6号点

卸车点:黑河市北安市铁西区

1.7结算及付款方式:

1.7.1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1.7.2 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运输,双方根据现场出车数出据结算单,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支付货款。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1.8验收:符合要求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工程预算:本次采购最高采购预算为21141000.00元,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如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包含运输费及税费,运输过程中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招标公告中约定的税率含税进行报价。如有其它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供应商投标报价时的价格,默认为包括招标公告中约定的相应税率的税金。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且具有相应资质。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为准,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6月02日10:00时至2025年06月05日10:00时(北京时间,以下相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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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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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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