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1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置1台60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安装1 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设备。本工程烟气处理系统以“炉内SNCR(尿素)+半干法(旋转喷雾Ca(OH)2)+干法(Ca(OH)2)+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为基本的净化工艺。本项目一期一条焚烧线的稳定化飞灰产量为17t/d,飞灰原灰年产量约为6100吨。 七、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一期一条焚烧线的稳定化飞灰产量为17t/d,飞灰原灰年产量约为6100吨。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飞灰原灰处理量达到暂定数量6100吨,以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黑神庙坡工业园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至少1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类似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一个螯合剂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螯合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2日  到  2025年06月1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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