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含动车基地及调度指挥中心)27.5kV、35kV、110kV、220kV电缆(含电缆附件)及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01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含动车基地及调度指挥中心)27.5kV、35kV、110kV、220kV电缆(含电缆附件)及服务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WZ-20250120-3935 |
报价方式 |
其他 |
采购控制价(元) |
304,60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04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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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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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评定分离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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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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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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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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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455 |
工期说明 |
无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含动车基地及调度指挥中心)27.5kV、35kV、110kV、220kV电缆(含电缆附件)及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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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3)如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投标人业绩要求: (一)制造商须满足: 自2020年1月1日至截标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27.5kV或35kV单芯电缆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文件)。 (二)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一)条的要求; (3)具有国内电力电缆设备成功销售的业绩。其他投标要求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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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5-30 09: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30 18: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6-09 17: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6-25 17: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6-30 18:00 |
开标时间 |
2025-06-30 18:00 |
文件获取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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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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