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2025年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 2025年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防暑药品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南宁电务段2025年药品采购清单中药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国家医药生产销售管理办法、批准文号、执行标准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名称、规格型号在国内主流医药网均可查询结果: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以及所供药品取得省级及以上药品准字号的证明文件。
(3)销售代理商质检部门需对本药品进行全面的药品质量检查,承诺所销售药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批次检验证明和药品合格证。
(4)中标人承诺中标药品自签订合同3个月内保障以药品中标价格对甲方销售。
(5)按采购人收货地址包装快递南宁电务段管内:兴义、百色、平果、南宁、崇左、黎塘、贵港、梧州、玉林、湛江、茂名等11个主要地区16个车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药品无国家质监部门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认证许可: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5质量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检报告;
3.6经营资质: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国产药品的批准文件即国药准字号;
3.7投标人须遵守最新版本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3.8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日 00:00至2025年6月9日 23: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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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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