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机场东航基地一期地服机务保障区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2025-05-3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翔安机场东航基地一期地服机务保障区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翔发改备2025321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 ,招标人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地服机务保障区选址于北一跑道西侧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期地服机务保障区(空侧)用地面积1401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650㎡。空侧地服机务保障区拟建设地服特种车库、地服维修车库、业务用房、机供品库、机务特种车库、航材库、机务消耗品库、基地变电站、消防水池等设施约11650㎡。工程建设规模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20217.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3681.63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216.966693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83.886636万元。(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率不低于40%。(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率不低于40%。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全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以及工艺(包含但不限于生产相关的车间布局、设备配置、设施设置、流线分析和技术条件要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估算文件和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及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土建全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以及工艺(包含但不限于生产相关的车间布局、设备配置、设施设置、流线分析和技术条件要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②岩土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围护专项设计和高边坡专项设计(如有))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③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1 至 2025-06-19 ,每天上午 09时 00分00 秒 至 12时00 分00 秒 ,下午 14时 00分 00秒 至 17时 30分00 秒 ……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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