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30项目编号:CXZC2025-G1-00306-YNYM-0012
项目名称:永仁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30
最高限价(万元):130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采购医疗设备一批(电动手术床2张、红外线低频综合治疗仪1台、磁热振治疗仪1台、干扰电治疗仪1台、胃功能三项全自动免疫分析仪器1台、医用红外热成像仪1台、经颅磁1台、微波治疗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培训、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1)永仁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2%、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对应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03 06:00至2025-06-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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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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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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