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门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报名公告
2025-06-0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 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门窗、室外景观绿化 工程分包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旁,总建筑面积约25175.18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 296套,建筑面积 12839.99平方米;配套及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394.71 平方米;地下车库7814.64 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位 200个;设备用房 626.13 平方米, 架空面积499.71 平方米。新建建筑1#楼高度46.5m、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2#楼高度43.6m、为地上9层,地下2层建筑。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等。
2.招标范围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门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专业 施工,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门窗工程1标:包含成品木质门;铝合金百叶窗;65型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多腔型材窗、门联窗、弧形窗等,暂定分包价约320万元。
(2)室外景观绿化工程1标:包含景观土建、绿化、室外强弱电管网、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暂定分包价约305万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3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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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施工,门窗工程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仅可参加招标人1个标段分包工程招标,只能中标1个标段。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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