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门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报名公告

2025-06-0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  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门窗、室外景观绿化 工程分包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旁,总建筑面积约25175.18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 296套,建筑面积 12839.99平方米;配套及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394.71 平方米;地下车库7814.64 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位 200个;设备用房 626.13 平方米, 架空面积499.71 平方米。新建建筑1#楼高度46.5m、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2#楼高度43.6m、为地上9层,地下2层建筑。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等。

2.招标范围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白鹤岭保障性住房项目门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专业  施工,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门窗工程1标:包含成品木质门;铝合金百叶窗;65型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多腔型材窗、门联窗、弧形窗等,暂定分包价约320万元。

(2)室外景观绿化工程1标:包含景观土建、绿化、室外强弱电管网、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暂定分包价约305万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3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施工,门窗工程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仅可参加招标人1个标段分包工程招标,只能中标1个标段。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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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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