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江海联运沉箱预制项目矿粉招标公告

2025-06-03

公告截止时间:2025-06-09 08:28: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江海联运沉箱预制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矿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江海联运沉箱预制项目

(2)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预制场。

(3)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6个1万吨级散货泊位,后方陆域总面积约26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装卸工艺、码头前沿停泊地、调头地、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环保、助导航设施、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矿粉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矿粉

S95

t

6307

GB/T 18046-2017、JTS202-2011

合计

t

以最终结算规格数量为准

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相应供货周期内的物资对账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依据物资对账结算单数量开具3%或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交予招标人;货到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定期办理结算,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70%,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9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质量无争议且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付清。

款项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依据业主付款情况适时调整向乙方的付款,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承、供应链金融。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能提供相关产品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4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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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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