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尉氏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电线电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3
一、询比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进行尉氏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北区EPC总承包项目电线电缆采购,采购电线电缆计划使用采购人所承接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尉氏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北区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尉氏主城区西北侧,北三环以南,纬八路以北、西临纵五路、东临西环路区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宿舍组团(3个)、食堂(3栋)、礼堂、艺术楼、卫生间及垃圾中转站、东大门,道路及广场硬化、室外管网、室外景观绿化、室外运动场、围墙、升旗台、室外变配电箱、场区回填。

2、采购范围: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尉氏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北区EPC总承包项目工程使用电线电缆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线电缆

详见报价汇总表

640,000.00

 

说明: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若因项目设计变更等原因,使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而定,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尉氏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北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最新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甲方每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款85%的付款手续;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期满30日内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8、其他: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提供经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采购类似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不少于2采购规格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或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在2022-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完整版合同扫描件,包含数量和总金额)。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0日10时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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