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度灵台电厂登高平台消防车、长城三矿矿用瞬变电磁仪、鲁新煤矿矿井充水水源快速识别装置、洗煤分公司光纤测温装置专项招标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度灵台电厂登高平台消防车、长城三矿矿用瞬变电磁仪、鲁新煤矿矿井充水水源快速识别装置、洗煤分公司光纤测温装置专项招标采购项目标段四光纤测温装置二次
2.2 项目编号:SNZB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段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物料编码/物料小类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标段四 |
监测设备 |
套 |
1 |
洗煤分公司 |
7月30日 |
否 |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2.4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无规定的,请投标人自报最快交货期。
2.5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投报货物的制造厂家;
3.3 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效;
3.4 2022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及增值税发票,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3.8付款方式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货到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公司挂账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次月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余10%的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支付方式均为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起至2025年06月0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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