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1、项目编号:CXZ
2、项目名称: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43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并通过安装调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8个包;
包1: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电导率仪(纯水)、定制管式炉、铁素体测量仪;
包2:工业红外热成像仪、超声波测厚仪、超声C扫腐蚀检测系统
包3:主板、工业相机、显示屏、控制箱;
包4: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便携式电导率仪(带密封流动池的金属电极)、便携式PH计;
包5:电子万能试验机、集成式氢气增压充装设备、电磁视觉一体化采集仪、电磁视析显示处理终端、涡旋膨胀发电机组;
包6:粉尘气溶胶发生器、便携式金属硬度检测仪;
包7:无线笔式电磁超声高温腐蚀检测仪、笔式电磁超声测厚仪;
包8:便携式常压罐车呼吸阀校验台、透涂层测厚仪、便携式腐蚀综合测试仪。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4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其他要求:
3.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06月03日至 2025年 06月09日,每天上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14:30 时-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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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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