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码头项目运桩船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03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能台二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码头项目经理部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浙能台二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配套码头项目 施工需要,决定租赁 运桩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一个5万吨级卸煤码头工程(含桩基及水工结构等)、前沿停泊水域疏浚、航标灯、生产与辅助建筑、照明、防雷接地、给排水、消防水管等施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2.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退场时间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运桩船 |
5000T |
艘 |
/ |
2025.06.15 |
2025.10.15 |
台州 |
|
2 |
运桩船 |
6000T |
艘 |
/ |
2025.06.15 |
2025.10.15 |
台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租赁相关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登录(网址:/PMS/)进行注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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