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绩溪县人民医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12个包,本次采购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8包、第9包,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采购内容

项目年预算(元)

第2包

低值医用耗材包②

475146

第3包

低值医用耗材包③

591191.5

第4包

高值耗材包①

536208

第5包

高值耗材包②

532251

第8包

卫生材料包①

1092931.6

第9包

卫生材料包②

904539.72

备注:1、本项目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招标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2、本项目共12个包、投标人最多中标两个包别,按评审顺序确定中标包别(从第一包开始评审);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所有包别,但最多只能成为2个包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1-12包的顺序评审,投标人如已成为某两个包别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后续包别的中标候选人(其在后续包别中仍为有效投标单位);依此类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有效授权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适用于第4包和第5包)

1)参比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2)从参比产品制造商至供应商的完整的授权链;

3)提供制造商授权承诺函:承诺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天内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书(函),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流水号,并承诺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发票不得遮挡);(适用于第4包和第5包)

(4)投标人须具有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配送企业账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账号截图;(适用于第4包和第5包)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所投货物为I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所投货物为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17:00截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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