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脑科中心)医疗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3项目序列号:/
采购主要内容: 施秉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脑科中心)医疗设备购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最高限价:38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或组织,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原件)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原件)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公告发布后查询截图)
8.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厂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需按要求提供核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作为资料存档,核验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节假日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 6 - 3 09:00:00至 2025 - 6 - 5 17:00:00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 ,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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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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