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试压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框架项目招标项目公告

2025-06-0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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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试压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框架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512.944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1、珠中江输气管道工程试压项目有主线Φ813和支线Φ406两种管径管道,单体试压(定向钻)48条,管道全线进行进行清管、测径、管道水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吹扫,干燥线路长度约100Km。 2、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黄河穿越工程管道试压项目Φ406管道单体试压:定向钻单体试压12处(含黄河定向钻试压4.05公里),回拖前后均需要单体试压、清管测径、吹扫。一共24次单体试压; Φ406管道分段试压:管线进行清管、测径、管道水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吹扫,线路长度约20km。 3、济青管道(章丘-胶州段)提升改造工程干燥及氮气项目,由我单位独立施工,对全线301Km长输管道(管径Φ813、Φ508、Φ355.6)的线路测径、深度干燥、氮气等工作,6座站场、13座阀室氮气封存工作;并配合完成投产试运等工作。

2.2 标的物:空压机、上水泵、干燥机、试压泵、φ813收发球筒、φ406收发球筒、压力天平。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2.4 服务地点: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等地。

三、资格要求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试压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框架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扫描件证明。

2.投标人提供的自有设备不少于4项(报价表中列出了七种设备,不少于四种),每项不少于2台(以购置发票或买卖协议等可以证明是自有设备的证明材料为准)。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6月03日10:00:00至2025年06月08日10: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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