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防暑降温等清凉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2

一、招标条件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000.00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防暑降温等清凉用品采购招标项目为切实保障员工夏季高温作业安全与健康,有效预防中暑及热射病风险,同时提升团队工作效率与凝聚力,公司现拟开展防暑降温等清凉用的采购工作,包括茶叶、盐汽水、乌龙茶、金银花露等,采购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1

龙井

1000

2

碧螺春

1000

3

铁观音

1000

4

正山小种

500

5

杭白菊或胎菊

500

6

盐汽水

2500

7

乌龙茶

2700

8

金银花露

1600

注:

以上为招标有效期内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应规定为准。

2. 招标有效期:2025年08月01日至2028年07月31日。

3. 最高投标限价:1,800,000.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须具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前三年是指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刑事案件;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前三年是指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8. 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9. 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存在行贿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10. 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11.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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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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