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二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31、项目名称: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二期)监理
预算(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7。
2、项目地点:磐石市姚家沟区域。
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姚家沟遗址区域的遗址本体保护工程、遗址景观环境工程、营训场景展示工程、管理用房与服务设施工程,以及展示环线道路工程、沿线解说标识系统和导览导视设施工程等。
4、采购内容:完成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二期)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具体以实际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的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国家文物局文保专项资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监理工程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信用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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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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