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燃气安全保障智慧化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燃气管网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3.0000万元;
5.最高限价:13.0000万元;
6.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燃气安全保障智慧化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燃气管网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详见询价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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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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