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熙济南二厂浮顶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1、招标单位及类别:

招标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工程类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中段3333号

2.2、项目简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本次招标范围: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厂12台容积150m3、单罐直径4.6m、304材质乙醇储罐改内浮顶罐,包括不限于设备改造、内浮盘、接地线、人孔改造、泄爆口安装、减压阀组、传感器等设施。本工程承包人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竣工图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2.4、计划开工日期:施工总工期35天,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质保期:2年。

2.5、计划付款方式:点1:合同签订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以及预付款保函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

节点2:所有材料到货(须提供材料清单及材料出厂检测合格报告)并经买方初验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节点3:整体项目安装调试完成经买方验收合格,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订书面验收文件符合发货标准后支付至施工合同总价的80%;

节点4:整体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结算,支付至采购合同总价的95%;

节点5:采购安装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24个月,保修期届满,且所有缺陷保修责任履行完毕后,无息支付至采购合同总价的100%。     

在每次付款前,卖方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支付节点b费用前,卖方应提供至总价100%的全额发票),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发票信息有误导致的迟延付款,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

预付款保函: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                              

履约保函:  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   

卖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要向买方提交由银行出具的格式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和等额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完成后不小于30个日历天。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2.6、投标保证金:无

3、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3.1、注册资金:

3.2、企业资质:

3.3、项目业绩:

3.4、与标杆合作:

3.5、主要业务区域:

3.6、体系认证(含环保体系) :

3.7、与我司合作情况:

3.8、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涉及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能力、资质,近三年浮顶罐新建或改造项目130万以上合同额实施案例3例以上。(废标项)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应是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无瑕疵的;(废标项)

7)、相关施工电工人员须持特种设备焊工证。(废标项)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登录后查看)5、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6月4日 12  时  2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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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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