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中心医院采购手术室、ICU、供应室净化机组过滤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项目名称:白城中心医院采购手术室、ICU、供应室净化机组过滤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19720.00元
采购需求:白城中心医院采购手术室、ICU、供应室净化机组过滤器项目
合同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 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 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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