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洛阳市人防工程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3

2025年洛阳市人防工程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2025年洛阳市人防工程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100

2、项目名称:2025年洛阳市人防工程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32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包

2025年洛阳市人防工程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320000.00

320000.00

5、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洛阳市人防工程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按人防指定点位完成配送。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股权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获取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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