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建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31
项目名称:新疆建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975000.00

最高限价(元):197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建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数量:15套
   预算金额(元):19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系统

备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交付并完成国网接入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3)法定代表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5年0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 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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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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