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赤峰市敖汉旗教来河春玉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敖汉旗教来河春玉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24】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敖汉旗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自治区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敖汉旗教来河春玉段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8处、总长8.306km,其中左岸4处、长3.171km,右岸4处、长5.135km,河道疏浚0.50km,新建过水路面1处;临时工程,水保措施。

2.3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

2.4项目施工计划投资额:约2183.19万元

2.5计划工期:2026年5月30日前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本标段名称:赤峰市敖汉旗教来河春玉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本标段投资额:818.32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赤峰市敖汉旗教来河春玉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施工共3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3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均排名第一,公示期无异议后,则按标段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人。即先确定第三标段的中标人,其次确定第三标段的中标人,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一标段按排序自动顺延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30日17时30分至2025年6月5日17时3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