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长江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1.采购条件

安徽长江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2.2项目地点:芜湖长江LNG 内河接收(转运)站 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所在地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芜湖长江LNG 内河接收(转运)站 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行政批复手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公示备案。                                        

2.6服务期限:(1)第一阶段: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后,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专家审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批复文件。(2)第二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召开验收专家会,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发包人要求,暂定计划2025年8月底前完成竣工环保环境保护验收30天公示及备案。

2.7付款方式:(1)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批复后,乙方提交阶段性服务成果及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收到发票并完成财务入账手续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备案后,乙方提交阶段性服务成果及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收到发票并完成财务入账手续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20万元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注册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输配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和1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页,服务范围,签章页等关键页)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全职人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及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保验收经验。(需提供所负责的2022年5月之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保验收业绩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6月03日08时49分00秒至2025年6月09日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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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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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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