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1、项目编号:SZTp
2、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玖佰零贰元陆角捌分(¥182902.68)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苏州市吴中鸿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太湖度假区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楼一层、五层局部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
(2)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度假区光福镇查山路东侧、田舍东路北侧。
(4)工程质量:合格。
(5)质保期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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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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