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矿用喷雾降尘装置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3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矿用喷雾降尘装置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矿用喷雾降尘装置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招标范围:
包号 |
物资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矿用喷雾降尘装置 |
ZPJ型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接通知45日内 |
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城郊煤矿 |
矿用采掘专用抑尘剂 |
/ |
吨 |
10 |
注:拟签订代储代销协议,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使用数量为准。
付款方式:根据买方实际使用数量,出卖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产品使用人出具的到货验收单交予买受人挂账,挂账后分期付款;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本条款为响应性条款,未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4、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矿用喷雾降尘装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采掘专用抑尘剂的CMA认证或CNAS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类似产品销售合同不少于1份;
6、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3日18时00分到2025年06月10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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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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