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污水厂设备维修及零星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3
(登录后查看)受常州东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东方前杨污水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常州东方横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2025年度污水厂设备维修及零星保养服务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度污水厂设备维修及零星保养服务。

2.服务内容:对招标人水泵、格栅压榨机、闸门启闭机、电动执行机构、空压机等水厂设备进行维修及零星保养。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4.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因市场行情变化等存在不确定因素,招标人有权不进行续签。

5.项目预算金额:185万元/年(前杨水厂45万元/年;横林水厂45万元/年;横山水厂45万元/年;绿岛水处理中心50万元/年)。

6.项目限价:折扣比例95%。本项目报价应在招标人提供的《计价清单》基础上进行折扣比例报价。招标人年度预算暂定为185万元,但不作为判断合同规模的绝对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按实际需求进行签证计量结算,结算单价按《计价清单》*投标人中标折扣比例。因实际数量不可预测,结算价与预算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维保总量按不超预算总价控制。请投标人务必谨慎核算成本,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价风险,避免不平衡报价导致合同履行问题。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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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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