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阅清风一期建设项目(勘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阅清风一期建设项目(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80元/米。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阅清风一期建设项目的详细勘察,用地面积为23337.08平方米(约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439.77平方米,建设商品房、商业及配套基础设施。

(2)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专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为证明;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9点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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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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