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3项目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年
最高限价:50万元/年
采购需求:拟招一家供应商为医院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医院所有医生的诊疗活动及医疗服务中对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患者赔付的各项费用,由供应商(承保人)负责赔偿。因处理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律师费等),供应商(承保人)也负责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第二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所采购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具有专业性,服务商需具有一定的基础规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有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各省、市分局)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对应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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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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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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