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建公司2艘自航驳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03
海建工程公司自航驳2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建工程公司船机设备租赁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航驳2艘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2艘自航驳 |
2 |
包件划分 |
2个包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5月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主要用于甲方施工水域内拖运钢管桩、预制管桩、预制构件等从事和法施工作业或运输等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5 |
使用地点 |
招标人施工的项目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2 |
7 |
设备能力 |
载重吨<2500吨,有效长度≥70米,有效宽度≥9.8米(船总体宽度<15.80米),工装自备,按照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船员,满足招标方需求。 |
8 |
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
9 |
租赁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2025.05-2026.05 |
11 |
供油水方式 |
招标方负责(船舶入场前需安装满足本公司入网标准的燃油监控系统,具体型号可联系投标方,费用自理(预估十万); |
12 |
维修保养 |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避风维护时间每月不超过24h。 |
13 |
其他要求 |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食宿费、润料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供船舶需为自有船舶或取得海事认证的光租登记的船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个包件,同一艘船只能投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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