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本招标项目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作的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铁岭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铁县交[202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铁岭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铁岭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铁岭县境内;水毁恢复路面工程、水毁恢复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挡土墙)。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水毁恢复路面工程、水毁恢复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挡土墙)。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共计8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①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新年度2024年(或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3.1.3业绩要求
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9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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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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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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