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榕城监狱委托,对[350001]FJCZ[GK]2025001、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CZ[GK]2025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4,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9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年-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
2(年) |
否 |
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年-2027年副食品类生活物资配送服务,服务期2年,按月按实配送结算。 |
4,9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03至2025-06-1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26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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