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宁市中医院兴海路分院锅炉低氮燃烧器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中医院兴海路分院锅炉低氮燃烧器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IT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8.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项目内容

锅炉低氮燃烧器等设备及安装;采购预算控制额度:8.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提供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等渠道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6月3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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