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牙科综合治疗机仪4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供货地点: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按所投产品类别提供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供应商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2.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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