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卷烟厂2025年-2028年清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2.1 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2025年-2028年清洗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完成红河卷烟厂生产区、办公区建筑物内外墙面、地面、窗户清洗,室内办公家具清洗,车间管道、货位、桥架、灯具、空调等设施设备清洗工作。
(2)完成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建筑物内、外墙面、地面、窗清洗,室内办公家具清洗,以及车间管道、货位、桥架、灯具、空调等设施、设备清洗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2.4 服务地点:红河卷烟厂/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高处作业人员须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处>作业)。
3.3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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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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