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仙林大道慢行系统节点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3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仙林大道慢行系统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13.99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对仙林大道(仙鹤门二号路至三环路段)的交叉口广场、地铁广场和门坡开口

等位置的花岗岩铺装非机动车道进行改造,将花岗岩铺装更换为沥青混凝土,消除铺装频繁

松动、破损带来的非机动车行驶安全隐患。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

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

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

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仙林大道慢行系统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仙林大道慢行系统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编在响应文件中)

3.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

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在响应文件中)

3.3、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编在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

具的近一年(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

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若项目总监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

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如果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

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3.5、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在响应

文件中)

3.6、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编在响应文件中)

3.7、供应商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在响应文件中): a.有

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8、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3 09:00到2025-06-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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