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I标段项目部工装采购公告

2025-06-03
1.招标条件

1.1新建新建宁波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i标段项目部,资金已落实。现对工装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宁波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部

   主要负责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望童路站到明楼站的正线、配线轨道施工,工期535天。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轨道施工主要包括正线:ZK14+422.859-ZK24+979.570、YK14+422.859-YK24+979.57;配线:望童路站、心之路站、甬江南站设置的渡线、存车线、折返线等。其中普通整体道床9.53km,中等减震段整体道床5.097km,隔离式减振垫浮置板整体道床4.088km,橡胶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2.775km,合计铺轨21.49km,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

2.2.2询价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询价依据

3.1本次询价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报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报价人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报价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报价物资);

(3)财务能力: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报价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报价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报价。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06-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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