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轨道车维修及年修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轨道车维修及年修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列支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轨道车维修及年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概况: 15台轨道车维修及年修(轨道车型号:GCY-300Ⅱ型10台,GC220型1台,GC270型1台,QGC-25型2台,JW-4型1台)。

服务范围:洛阳工务段管内及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营范围包含标的物经营的经销商(不接受联合类报价),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3.具备年修和维修轨道车的能力、场地和技术条件,能够严格按照《重型轨道车年修规则》等标准和完成轨道车年修、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4.由于轨道车是工务系统运输的关键设备,投标人需具有该项目近三年良好的维修和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且信誉良好。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公司有关供应商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接收接受总公司、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国铁集团或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工务段设备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能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提供现场跟车服务;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制定解决方案,如需到现场处理,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

7.投标人中标后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修,修理竣工后其作业精度不低于全面检修标准。配件的采购、管理、更换必须合规,配件须能够提供出厂合格证,如为进口部件还需提供报关单等进口证明,发现使用假冒伪造配件者一律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设备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8.修理调试完成后,按照洛阳工务段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结算,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预付款条件。

9.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资质证明原件,以备审查。

11.必须在洛阳工务段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2.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5年5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5年6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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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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