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轨道车发电机、随车起重机和收轨装置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轨道车发电机、随车起重机和收轨装置维修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列支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轨道车发电机、随车起重机和收轨装置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概况:轨道车随车发电机(型号:雅马哈EDA13000TE)15台,随车起重机12台(型号:TQS125A),收轨和起重装置7组,其中3T收轨装置1组(型号:LSD),10T起重装置1组(型号:TQS520A),5T起重装置5组(型号:TQS157)维修。
服务范围:洛阳工务段管内及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营范围包含标的物经营的经销商(不接受联合类报价),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3. 投标人为雅马哈发电机组制造商、雅马哈公司代理商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代理商,具有起重机械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能够严格按照雅马哈发动机、起重机械等全面检修标准完成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4.投标人需具有该项目近三年良好的维修和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且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黑名单内。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公司有关供应商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接收接受总公司、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国铁集团或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能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提供现场跟车服务;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制定解决方案,如需到现场处理,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
7.投标人中标后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修,修理竣工后其作业精度不低于全面检修标准。配件的采购、管理、更换必须合规,配件须能够提供出厂合格证,如为进口部件还需提供报关单等进口证明,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设备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8.修理调试完成后,按照洛阳工务段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结算,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预付款条件。
9.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资质证明原件,以备审查。
11.必须在洛阳工务段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2.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5年5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5年6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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