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

项目名称: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A

28.000000

28.000000

B

8.000000

8.000000

C

8.000000

8.000000

D

8.000000

8.000000

E

8.000000

8.000000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包号

合同期限

是否接受联合体

A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验收。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设备原厂保修5年

B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验收。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设备原厂保修5年

C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验收。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设备原厂保修5年

D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验收。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设备原厂保修5年

E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验收。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设备原厂保修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号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联合体资格要求

A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B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C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D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E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08:30至2025年06月10日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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